| 服务,真应该像这样“麻木而不仁”吗? |
http://www.yn56.com 2008-3-15 10:50:21 采编:admin |
高速公路“瞎标路”,住店“纪律”真不少,中国联通“乱骗费”,如此服务何时了? ◎一问高速公路:难道你们只管道路通,那“车畅行”谁来管? 2005年12月中旬的-天晚上, 我开车连夜从湖北襄凡上高速公路,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向武汉方向急驶,车上坐着我父亲、弟弟与弟媳等4人。黑暗中当车快接近武汉时,突然一条断路横在我眼前,猝不及防。多亏反应快,加上Volvo960轿车的性能好,我向右手打了一盘子,才猛地转到旁边一条叉路上来。车停后,我胆战心惊地走到刚才急拐弯处一看,更是惊魂又起。原来那里刚施完工,可居然连个警示牌或警示灯都没有,好险呐! 最近,我看到这么一条“官司新闻”:2004年12月26日晚,刘建军开着本田CRV从湖北应城赶回老家嘉鱼,车中还有好友王海波、李兵山。晚8时,他们从京珠高速武汉市江夏区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沿高速公路出口延长线驶向与延长线垂直相连的武汉市南环线。由于刘建军对路线不熟,加上天黑,本田车没有及时转弯到南环线上,而是斜穿过南环线,直冲路外的深水塘中。第二天上午10时左右,附近居民发现水塘里浮起四个车轮,这才发现出事了。到警方闻讯赶来时,距车祸发生已相隔14个小时,车内3人早已身亡。 据法院调查,事故发生地曾多次发生类似事故,有据可查的达8起之多,事发时,该地既未设警告标志,指示牌也不规范。但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和江夏区公路管理局一直未予整改,怠于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一审判决未体现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高院重新核定该案损失为75.4万元后,终审判决由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江夏区公路管理局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总共37.7万余元的赔偿…… 读毕此文,我吓了一身冷汗。居然在一年前也发生过这样的悲剧,如果我当时反应迟钝一秒钟,岂不也像本田CRV车上那3个人是阴阳两界了吗?而且越想越后怕:要知道,当时我弟弟正捧着三个月前去逝母亲的骨灰,回武汉去“落叶归根”祖坟的。若真是发生了惨剧,我们全家人不就成了“祸不单行”了吗? 这种自以为是,冷酷无情,早已是许多驶车人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服务的一致评价! 我深有感触。这两年由于喜欢驾车远行,常驱车几千公里奔驰于南方各省的高速公路上。这其中最让我烦恼的不是驾驶时地劳累,而是我们公路系统在指路标示上,要么是不去提示,要么就自以为是的“糊涂指南”。 一次夜间,从湖北宜昌去襄樊,一路上本来指示襄樊的路标还很清楚,可开到标有荆州的路标时就再也看到怎么去襄樊的路标了。急得我大半夜在高速公路上拦车问路,可谁也不敢停,一直折腾到公路巡警车赶来。他们发着火告诉我,从荆州路口拐下去就是去襄樊方向了。还责怪我当地谁都知道,你怎么连这都搞不清楚。我心想,可我不是本地人呐!再则说,为何不与人方便,在荆州的路标上多注明一个襄樊方向字样呢? 再往下开到长沙,更是让我烦恼地“火冒三丈”:临近长沙前怕再出现湖北的问题,我先给长沙当地一朋友打手机,问清下收费站的名称。可到了长沙路段怎么都找不到那个名称的收费站,只好开到每个收费站问路再拐上高速,这样来来回回、上上下下,每站交了N个费,问遍了谁也回答不明白的问题后,一直问到5个收费站,才找到。一看,简直把我气疯了!原来这个收费站的名称与高速公路上下道的名称不是一个名称,是公路系统为了图省事没把名称统一起来的结果。据悉,很多司机像我一样经历了如此“迷魂阵”的遭遇…… 什么是服务?我认为,服务最起码的一点,就是把麻烦留给自己,将方便予以顾客,就是要人性化地与人方便。但处于垄断经营“日子很好过”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恐怕是懒得动这个脑筋的!我在想,真该放几只“外国狼”进来与他们嘶咬…… 这一点,国际著名的瑞典宜家家居的人性化卖场,可谓做到了极致。 去年春节期间,我在宜家全球第二大卖场-----北京望京店耳闻目睹了一切。如果只看外表,这个拥有3.5万平方米营业面积的店像个蓝色的大盒子,并无特别之处,但随着走近门店,会看到标有醒目的“入口”字样的停车场,这里配备着1200个停车位,“入口”的对面就是“出口”,从“出口”出来的车辆可以直接行驶到主路上,让顾客感到通行的方便。 假如你是徒步行走,绕过停车场就是门店的正门,进入门店大厅,旁边“借一个手提袋”的提示标语赫然在目,仿佛是邻居善意地提醒,既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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