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销商如何解决坏账痼疾 |
http://www.yn56.com 2007-12-8 9:29:25 采编:zhangfeng |
供方现款回购,由我方开票将“问题存货”反卖回供方。由于发货、开票、清款不同步,经办人操作须一竿子盯到底; 双方结算时,从供方应收款中扣减“问题存货”金额,代供方处理该“问题存货”,我方提供对方平账的破损证明/说明,并要求对方提供同意扣款的证明和委托代销毁处理“问题存货”的授权函; 经联系将“问题存货”退给供货方,冲减我方对该方的未付账款,但要取得该方的同意 退货函件,并配齐货运凭证或该方的收货签单,且挂账欠款大于或等于(含运杂费)存货; 若欠款“小于”存货现值,需订购新货后,与“问题存货”作捆绑式处理; 供货方以具体方式补偿我方“问题存货”的损失,例如将“问题存货”分割多批,逐批以破损补差,或以另外适销品种超低价供货等。 此外,还有一些不太厚道的做法,如:以“销毁证明”冲减供货方户应付账款,以“冷处理”拖到该供户自行核销坏账,以“查无凭据”或其他理由否认对方的“应收账款”等。当然,其只能用于应急,并不足取。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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