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 |
http://www.yn56.com 2007-10-9 9:40:43 采编:zhangfeng |
本标准规定了饭店业职业经理人定义、划分依据、认定方法、管理原则及资格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饭店企业的现职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饭店:向消费者提供住宿、饮食以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企业。 2、饭店业职业经理人:运用系统的现代饭店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对某一饭店(或一个部门)进行经营和管理,以经营管理饭店为职业的经营者。 3、标准学时:按照通用的60分钟为1小时的计算单位,学习满一个小时为一个标准学时。 三、饭店业职业经理人的等级划分 1、饭店业职业经理人分为三个等级:初级职业经理人、中级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 2、三个等级职业经理人应具备基本条件的所有条款,不同等级职业经理人应相应具备资质条件的不同要求。 四、等级划分的依据和认定方法 1、等级划分的依据 等级划分的依据是学历(学历证书)、经历(在管理职位上的工作年限)、资历(担任总经理、业主/运作人、或公司的执行总经理、部门经理)、受训情况、经营业绩。 2、认定方法 2.1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资格审核、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认定方法,对饭店业职业经理人进行综合认定。 2.2 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材料(申请表格、最新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简述、企业近二年的经营业绩和组织架构图、论文或论著),经审核、考试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和证章。 2.3 按照资格条件,职业经理人可以隔年再次申报升级。 2.4 饭店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机构负责审核、认定、考试、发证的工作。 3 管理原则 3.1 实行注册制度,注册期为五年。对饭店业职业经理人统一登记注册建立饭店业职业经理人人才库。 3.2 对饭店业职业经理人建立业绩跟踪。对业绩优秀的职业经理人进行表彰,对违规违纪的职业经理人实行除名公布、取消资格。 3.3 全国饭店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机构,支持中高级管理人员职业发展,对注册期满的饭店业职业经理人,在注册期满半年前,到原注册机构申请继续注册。职业经理人专业机构将根据申请人继续工作经历和职业发展活动重新鉴定,予以换证。 3.4 对饭店业职业经理人实行继续教育制度。注册期内不少于40标准学时的继续教育。 3.5 对达不到规定学历或缺乏职位工作经历的现职中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专业培训证书制度。经培训达到课时后,可参加职业经理人的认定和考试。 3.6 实行考试制度,建立专业题库。编制职业经理人学习指南。 3.7 申报考试人员,自申报批准之日起,应在六个月内完成考试任务,考试机会共三次。 [NextPage] 五、饭店业职业经理人的执业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 1.1 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行为规范,遵守企业章程及管理规章制度。自律守节,严谨求实。 1.2 爱岗敬业。具有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尽职尽责,能够承担责任,竭尽全力履行应尽的职责。 1.3 忠诚可靠。忠于职守,恪守信义。维护企业的利益。 1.4 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取信于客户和员工;讲信誉,重信用,通过诚实劳动,维护消费者利益;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遵守竞业避止原则。 1.5 办事公道。坚持真理,追求正义。明确是非标准,分辨善恶美丑。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计个人得失,公正无私。 1.6 服务精神。具有社会责任感,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创造价值,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 2、职业素养 2.1 团队意识。维护企业的利益;有敬业精神,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诚实守信,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勇于承担责任。 2.2 进取意识。能够接受新的信息、知识;能够迎接挑战;能够创造和把握机会; 不惧怕犯错误,并勇于承认和纠正错误。 2.3 客户意识。一切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捕捉市场信息;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和抓住市场机会; 持续改进营销策略。 2.4 自我管理。自信;稳定的情绪;自律和自控能力;尊重别人的观点;合理地运用智能和体能。 3、基本知识 3.1 饭店业知识(要求掌握):人力资源管理、餐饮管理、客房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领导艺术、市场营销。 3.2 企业管理知识(要求了解):企业管理知识、组织行为学知识、行政管理知识。 (二) 资质条件 1、初级职业经理人 1.1 受聘于一家或多家饭店的现职中级管理人员。适用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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